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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深究,这个反诈网站都被某些地区列为诈骗网站了,会自动跳转到他们的官方反诈网,...

即使事情已过去一个多月了,但当50多岁的梅女士(化名)回忆起她的这段受骗经历时,还是能从电话中清晰地听出她语气中的焦躁不安。根据梅女士的讲述,她遭遇的正是网上流传的“百万保障”骗局。不同之处在于,这次骗子更加贪婪无度,不仅骗走了她的几十万存款,还诱导她借了5万元网贷,且一并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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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

做工伤认定公司不盖章怎么办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85 评论0
律师解答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单位不配合盖章的,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单位盖不盖章都可以,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了。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和个人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如单位不给,可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赔偿申请书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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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前应做哪些准备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81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1、组织准备上市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周期长,一般需要2-3年的长期工作,必须调配专门的人才,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来从事这项工作。一般应成立上市委员会(或上市领导小组)及上市工作小组。上市委员会一般3-7人组成,应该包括股东代表、主要董事会成员、主要高管成员,也可以聘请上市顾问加入上市委员会。上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整个上市进程中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指挥上市工作小组实施上市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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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过失犯罪的情形是什么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86 评论0
律师解答不作为过失犯罪的情形:1.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2.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普法案例

全权负责什么意思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79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全权负责:全权,除了身份行为之外,他在外能以你的名义办事,法律后果由你承担。个人解释:全权,是代理人享有全部权利(身份行为除外);负责,是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负责承办:就是替人办事的承办方是指主要办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笼统的“全权负责”,而未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等明确事项的,属于委托书授权不明,对此,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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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离职需要离职证明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86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实习期离职需要离职证明。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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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唱派出所怎么处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80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如果单纯是陪酒、陪唱是不算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公安机关是无权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反管理治安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你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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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81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就是双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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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死亡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有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81 评论0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因死亡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有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因死亡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有吗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工伤保险补偿。如果是符合工亡,就应当享受工亡相关待遇,获得赔偿。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