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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过,气死了...

  2023年10月16日,张某加了一个陌生微信好友,对方称可以给张某提供兼职工作,并发来二维码。张某扫码后下载了一个陌生软件,软件中的助理将张某拉入群聊,群里全是兼职刷单任务。张某按要求完成几个简单任务,获得十几元返利,随后助理称给张某提供“认购”任务,收益20%,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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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

农村房子拆迁哪个部门管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6 评论0
律师解答农村房子拆迁由当地房屋征收部门管理。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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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盗物业管理要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0 评论0
律师解答业主被盗物业公司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和赔偿的义务。业主家里被盗物业需不需要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因为物业服务人员的玩忽职守,没有及时的履行安全防范义务而导致业主家中被盗的,即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人员已经履行安全防范义务,其家中被盗所造成的损失,物业则无需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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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年龄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9 评论0
律师解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年龄一般是60岁,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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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租赁合同是否要坐牢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27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违反租赁合同不会坐牢,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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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可以提前解约吗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22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提前解除,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百分比,是双方自行商议的。大部分租赁合同违约,需要赔付一个月的房租,及按月租金的100%赔付。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一)经房东与租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三)房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租客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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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怎么样的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7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二)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三)房屋评估。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进行协商选择;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议评估,对复核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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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强制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25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条件: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实物交付和协助办理过户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所以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随义务。在房屋给付判决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直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再凭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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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23 评论0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 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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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终审判决不合理怎么办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115 评论0
律师解答一审终审判决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纠正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中的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