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 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浏览423 评论0 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工具等发布办理贷款、信用卡、提额套现的广告信息,然后冒充银行、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谎称可以“无抵押”“免征信”“快速放贷”,诱骗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代办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诈骗分子收到受害人转账后,便关闭虚假APP或虚假网站,并将受害人拉黑。受骗人群多为有迫切贷款需求、急需用钱周转的人员。
网络诈骗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浏览424 评论0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此类案件中,有的诈骗分子通过多种方式将受害人拉入所谓“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金融理财顾问,以发送投资成功假消息或“直播课”骗取受害人信任;有的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受害人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特殊资源、平台有漏洞等可获得高额理财回报等理由,骗取受害人信任。随后,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开设账户进行投资,并对受害人前期小额投资试水予以返利,受害人一旦加大资金投入,就会出现无法提现的情况。受骗人群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人员或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
网络诈骗 虚假“客服”电话诱导,在虚假网站操作转账关闭手机软件内“百万医疗保险”服务,被骗1.2万元。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浏览460 评论0 01-05 16:21:34 来源:平安巴南
网络诈骗 90后以恋爱之名诈骗18万余元 男子获刑四年二个月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356 评论0 原标题:90后以恋爱之名诈骗18万余元 男子获刑四年二个月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朱光清 通讯员 岳兴星)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以恋爱之名实施诈骗案。被告人代某系丘北县人,1987年出生,2013年同他人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间,代某通过隐瞒自己真实的姓名、年龄、家庭状况,用“段某”之名,谎称自己1994年出生,对被害人李某以谈恋爱为名进行诈骗。在此期间,被告人代某编造了需要资金买车、家中父亲过世等虚假理由向李某实施诈骗,金额共计185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