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公民的身份信息都已经被随处买卖了,我在想骗子是怎么知道受害者的身份证和手机号...

即使事情已过去一个多月了,但当50多岁的梅女士(化名)回忆起她的这段受骗经历时,还是能从电话中清晰地听出她语气中的焦躁不安。根据梅女士的讲述,她遭遇的正是网上流传的“百万保障”骗局。不同之处在于,这次骗子更加贪婪无度,不仅骗走了她的几十万存款,还诱导她借了5万元网贷,且一并卷走。...

还有 1 人发表了评论 加入1368人围观

普法案例

醉驾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94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如果酒驾证据不足的,适用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则,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在刑事方面,如果经过侦查之后发现证据不充分的话,即使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也会以证据不足而退回侦查或者不予起诉,而最终自然也就是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普法案例

民事律师带您了解修正民事证据划定应当注意的问题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90 评论0
  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了《对于修正〈对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多少划定〉的抉择》(如下简称《修正抉择》),《对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多少划定》(如下简称《民事证据划定》)公布18年来完成了全面修改,这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新的《民事证据规定》,对于今后一段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民事律师带您了解修正《民事证据划定》应当注意的问题。   贯彻施行《修正决定》应当注意的问题   《修正抉择》关于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

普法案例

黄牛们注意!经济犯罪律师和你聊聊倒卖车船票的犯罪问题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95 评论0
  根据1999年9月6日最高发展人民对于法院已经公布的《关于我国审理倒卖车票刑事诉讼案件处理有关环境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也视为车票,属于本罪的犯罪活动对象。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转售船票、船票罪的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车票、船票的管理会计制度,一般企业来说,犯罪研究对象为合法进行有效的车票、船票,而非通过其他有价票证。这里的车票、船票,是指客运

普法案例

非法集资构成要件是什么?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解答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1 评论0
  关于近年种种欺骗手法的层出不穷,有一项欺骗手段:非法集资诈骗,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那么对于非法集资来说构成要件是什么?   接下来经济犯罪律师为您举行解析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占的客体是庞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富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度金融治理轨制。在当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   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其无限,因其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愈来愈首要的

普法案例

经济犯罪律师为您介绍相关问题民间借贷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0 评论0
  为标准官方假货行动,保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危险,确切保证国民群众正当权益,袭击金融违法犯法举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经济犯罪律师为您介绍相关问题。   一、切实提高认识   近年来,官方假货进展敏捷,以暴力催收为首要体现特性的非法举止愈演愈烈,紧张侵扰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各无关方

普法案例

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具体是怎样的?合同法律师告诉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9 评论0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无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两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具体是怎样的?对于相关法律规定您了解多少呢?今天和合同法律师一起学习吧。   合同解除是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终止的方式之一,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比种方式为双方法律行

普法案例

保险合同问题怎么来解决?合同法律师为您回答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78 评论0
  保险市场建立在一定程度的信任之上。作为为您的房屋、汽车、健康或其他资产购买适当水平的保险并按时支付保费的交换,您相信保险公司会在需要时出现。国家法规旨在保持保险公司诚实——手头有足够的现金来支付理赔,及时兑现所有合法的理赔,并普遍诚信行事。当保险公司试图让消费者绕道而行时,它通常被称为“恶意”。如果您认为您的保险公司存在恶意行为,您可以提出索赔。合同法律师就来为您讲解相关的一些事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下列任何行为,如果无正当理

普法案例

什么是完全不执行制度?合同法律师为您解答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4 评论0
  完全不执行制度具有很好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对于一个这样一项具有良好的制度,合同法律师认为我国政府应当进一步的推广和完善。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并不允许对该制度体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但对于其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开放已经显得迫在眉睫,合同法律师希望相关信息立法与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同时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与实施。   完全不执行主如果指债务人谢绝执行合同划定的全数责任。在一方无合法来源由完全不执行的情况下,表了然该当事

普法案例

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合同法律师来回答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6 评论0
  合同的成立应具有要约和承诺的阶段性方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必须经历的两阶段法。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合同法律师一起看看吧。订立合同所需的条件:   1.订约主体之间存在问题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劳动合同管理的人,他们既可以是企业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信息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作为主体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生活享受服务合同进行权利

普法案例

超出承诺期限承诺的还有效吗?合同法律师给您解答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7 评论0
  合同法律师指出,受要约人超出承诺期限作出承诺的,除非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承诺有效,否则为新要约。   该项承诺本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但超过有效承诺的时限,该项要约已经失效,而就已经失效的要约作出的承诺不能具有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例如,《德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日本《民法》第五百二十三条和我台湾地区《民法》第一百六十条都规定,逾期承诺视为新的承诺。一些国家规定,要约人如果希望使承诺生效,应当立即通知受要约人。《意大利民法典》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