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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民的身份信息都已经被随处买卖了,我在想骗子是怎么知道受害者的身份证和手机号...

即使事情已过去一个多月了,但当50多岁的梅女士(化名)回忆起她的这段受骗经历时,还是能从电话中清晰地听出她语气中的焦躁不安。根据梅女士的讲述,她遭遇的正是网上流传的“百万保障”骗局。不同之处在于,这次骗子更加贪婪无度,不仅骗走了她的几十万存款,还诱导她借了5万元网贷,且一并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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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

轻伤二级什么时候抓人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66 评论0
律师解答轻伤二级在出具鉴定结果后可以抓人。受害人遭遇非法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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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去哪报警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76 评论0
律师解答挪用公款应去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直接拨打110报警。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应及时向公检法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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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取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73 评论0
关于被采取刑事拘留能取保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被采取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被采取刑事拘留能取保,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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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内容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66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赔偿的内容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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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可以取保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61 评论0
律师解答怀孕可以取保,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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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何地检察院管辖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64 评论0
律师解答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一般是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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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证过户到一方是否需要费用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76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需要交工本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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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侵权的情况有哪些方面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62 评论0
律师解答分居期间的财产侵权的情况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属于财产侵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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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清收是指什么?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64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1、债权清收,是对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应当清偿而未予清偿的债务,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经清理企业财产后确定的应予收回的财产。2、破产企业债权的清收工作,是清算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涉及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及清偿能力,因此,为做好这一工作,清算组应当组成立专门的债权清收小组,全面、具体负责债权清收工作。 风险提示: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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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有做的必要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81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为了明确个人财产不与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混淆,或者避免婚内的财产纠纷或者离婚时的财产纠纷,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