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当然,是否约定试用期也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法律对此并无强行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当然,是否约定试用期也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法律对此并无强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