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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不想干了怎么办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1:06:49 浏览7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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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想干了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此时劳动者可以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成立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开始支付,一般不超过11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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