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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儿子代位继承的遗产母亲有份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1:19:14 浏览5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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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儿子代位继承的遗产母亲有份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民法典中儿子代位继承的遗产母亲有份吗

儿子代位继承的遗产母亲有份。代位继承是指的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

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

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代位继承权的实现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同样适用于胎儿的保留份,其原理与法定继承中的胎儿保留份是一致的。

因为母亲是儿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对于代位继承的时候母亲是有份额继承孩子的财产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相关律师。

民法典中当事人不在场立遗嘱合法吗

一、民法典中当事人不在场立遗嘱合法吗

《民法典》中当事人不在场立遗嘱合法,如果他采取的是不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订立遗嘱方式。如立遗嘱的人采用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即使继承人不在现场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立遗嘱有四种的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当事人采用口头遗嘱、代书遗嘱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场订立遗嘱的,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订立遗嘱的时候继承人不在场也是很正常的,但是不少人为了争夺遗产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证明遗嘱是不合法有效的,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来律图网咨询一下,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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