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1:37:04 浏览80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成都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或者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