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案件送检察院后开庭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一般要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会将案件移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会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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