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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案件分别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1:58:23 浏览9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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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判处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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