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立案后,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不能撤销。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在判决下达前撤回。刑事案件撤回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立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2、立案后犯罪嫌疑人死亡。3、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4、犯罪已经过了起诉期限。5、特赦免除刑罚。6、是重婚等自诉案件,被害人未起诉或者撤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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