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