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能否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离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2:12:09 浏览92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女方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