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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交多少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2:14:32 浏览9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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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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