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产假的天数为九十八条,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按照法律规定,产假的天数为九十八条,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