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生育保险办理时间及程序:
1、若是做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应在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可享受计划生育休假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2、若是生育女职工,应在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