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