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比如抚养权问题。无论处于什么样的情况之中,法律都会给我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子女抚养权律师一起看看吧。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母亲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
(1)儿童患有不可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与之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将与父亲一起生活,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则可以批准。
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丧失中国生育工作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进行基本情况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发展共同学习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间共同提高生活工作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能够帮助学生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中国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充分考虑。
5.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是否与父亲或母亲住在一起,父母之间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6.如果父母双方同意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轮流抚养子女,则可以给予许可。
7.一方可以要求进行变更子女教育抚养一个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同意改变抚养关系的,应当给予许可。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子女抚养权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如果父母双方同意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轮流抚养子女,则可以给予许可。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