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代开和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不能独立定罪。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本条尽管对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罪未规定任何情节上的限定,但并不是所有的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的行动和虚开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余发票行动都应以犯法论处。关于此中情节显著细微、伤害不大的行动,应根据本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不认为是犯法。
如,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余发票数额较小而又无捏造、非法购置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余发票等其余情节的,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余发票数额较小还没有造成偷税、骗取进口退税等其余前因的。
企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但尚未着手且无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他人的威胁、要挟之下被迫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且虚开数额不大的,等等,应不作为犯罪处理。
需求指出,依据《最高国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经济犯法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定》的规定,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即应认定为犯罪,否则不能视为犯罪。
在差别罪与非罪时,要对代开增值税发票行动有一个精确的意识。所谓“代开”,顾名思义,即增值税公用发票的持有者为别人(多非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从中收取必定比例的手续费。因为法律实践中虚开、代开行动每每并生,以来是人们常将他们合在一路表述。
将代开行动归入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罪中,成为该罪的一种体现方式。所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代开和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不能独立定罪。
(二)本罪与逃税罪的边界
本罪与逃税罪在行动体式格局上有些竞合的地方,如涂改票据,捏造账目等。尤其是,行为人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的终究目标便是用来骗取(抵扣)国度税款,从实质上说是去逃税。
以是从这个角度看,二罪之间存在着手法与目标瓜葛,即“虚开”只不过是逃税的手法之一,它们之间呈牵连犯瓜葛,根据从一重处的准绳,以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科罪量刑;但“虚开”行动又不完整容纳于逃税罪当中,“虚开”有着它自己的一套相对于自力而又比拟庞杂的行动进程,只有当虚开的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以去抵扣税款时,才与逃税罪产生瓜葛。
而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的成立其实不幸免以抵扣税款的涌现或实现为幸免前提,只需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达到法定数额(即便是没有抵扣),便可组成犯法,“虚开”和抵扣是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的两个选择性条件。
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与逃税罪之间的竞合还是很有限的。从总的行为方式上看,二罪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逃税是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使国家得不到应该得到的税款;而“虚开”是没有缴税而伪装缴税,将国家已经得到的税款通过抵扣再骗回来。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代开和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不能独立定罪。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