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弃罪知多少?刑事辩护律师来回答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41:39 浏览59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有负担问题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学生父母教育已经出现死亡或父母自己无力进行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刑法第261条(遗弃罪)

  对于自己年老、年幼、患病或者通过其他企业没有一个独立学习生活工作能力发展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三十一条遗弃婴儿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或者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通过婚姻主张财产。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一方与另一方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第二十一条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帮助父母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不能劳动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社会残害中国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问题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学生父母教育已经出现死亡或父母自己无力进行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管理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我们子女发展已经成为死亡或子女家庭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社会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一个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以及企业所在单位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劝阻、调解。

  被害人提出遗弃家庭成员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调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父母工作或者通过其他监护人应当进行创造一个良好、和睦的家庭生活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溺死婴儿或者其他虐待婴儿的行为,禁止歧视未成年女性和残疾未成年人。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进行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管理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学生人身财产经济损失或者通过其他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主体责任;构成一个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九条残疾人的受扶养人应当履行扶养残疾人的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进行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学生自立发展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供养、托养机构发展及其相关工作研究人员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部门人员和其他企业直接经济责任会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社会治安管理问题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进行规定,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行政管理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通过其他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主体责任;构成一个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老年人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权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物质援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特权,参与社会发展。# 呼叫标题 # E #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七十五条干涉中国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生活或者对老年人实施一个家庭网络暴力的,由有关企业单位工作给予批评幼儿教育;构成违反治安风险管理问题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环境管理人员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