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变造、生意武装队伍公牍、证件、印章罪,是指捏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拘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占的客体是武装队伍公牍、证件、印章治理秩序。武装队伍制造的公牍、应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必定畛域、必定方面实施治理举止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到它们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他们的名誉,从而危害国防利益。
本罪侵占的对象是公牍、证件、印章,且仅限于武装队伍的公牍、证件和印章。所谓武装队伍,是指中国国民解放军的现役队伍、武装警员队伍及预备役队伍,但不包括民兵构造。
所谓公牍,普通是指以武装队伍的军事构造机构名义制造的,用以联络事务、指示事情、处置问题的书面文件,如文件、公文、指导、敕令、布告、关照、决策、抉择、划定、呈报、批复、信函、电文、介绍信、布告、传递、议案、请示、集会纪要等,其构成于武装队伍执行职务或执行平常治理事情职责的过程当中,与职务举止、治理事情缜密相连。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元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牍。公牍的笔墨可所以中文,也可所以外文;可所以印刷的,也可所以誊写的,都拥有公文的法律效力。
所谓证件,一般是指有权制作的武装部队的军事组织机构单位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出人证、军人通行证、军人驾驶证、介绍信、军事企业营业执照、转业证、退伍证、军队院校学员的学员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所谓印章,一般是指武装部队的军事组织、机构单位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是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记,公文在加盖公章后始能生效,如证件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机关、单位的领导、首长的个人私章、签名,如果能够起到武装部队机关、单位印章的证明作用,亦应视为本罪的印章。
2.客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拥有捏造、变造、生意武装队伍的公牍、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造假的武装队伍公牍、证件、印章。模仿有权签发公牍、电函的负责人的手迹,制作假军用公牍、电函的,也以捏造公文论。
所谓变造是指对本来无效的公牍、证件、印章使用涂改、擦消、添补内容等手法非法更换其实在内容的行为。行为人假如捏造、变造、生意武装队伍公文、证件、印章后,以此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或者进行其他诈骗犯罪的,属手段牵连,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一般是后者而从重论处,但构成犯罪却不能构成他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科刑。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犯法的行为体式格局有三种,犯法对象是三种。一个犯法分子大概实行此中一种,也大概联系实施此中的几种。比方,偷窃军用公牍当前举行变造、捏造公章并进而用以创造假证件、假印章的等。
行为人只需实行了其中的一种行为方式,侵犯了一种以上的犯罪对象,即构成本罪,但在确定具体罪名时,还应根据实施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和犯罪对象来定。如果行为人只是伪造了武装部队的公文,就定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如果既伪造又变造了武装部队的证件,就定伪造、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但不实行并罚。
依据《最高国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公安构造统领的刑事案件备案追诉规范的划定(一)》的划定,非法出产、生意武装队伍制式时装、车辆号牌等军用标记,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备案追溯:
(1)成套制式时装30套以上,或许非成套制式时装100件以上的;
(2)军徽、军旗、肩章、星徽、帽徽、兵种标记或许其余军用标记单种或许合计100件以上的;
(3)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车辆号牌1副以上或者其他军用车辆号牌3副以上的;
(4)非法经营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000元以上的;
(5)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国民法院、最高国民检察院对于办理妨碍武装队伍制式时装、车辆号牌治理秩序等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说明》第1条划定:捏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窃、掠夺武装队伍公牍、证件、印章,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按照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划定,以捏造、变造、生意武装队伍公牍、证件、印章罪或许偷窃、掠夺武装队伍公牍、证件、印章罪科罪处罚:
(一)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一件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二本以上的;
(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机关印章、车辆牌证印章或者其他印章一枚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达到第(一)至(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睛节严重。”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普通主体,即但凡达到法定刑事义务岁数、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只能出于间接有意,差错不构成本钱罪。如行为人偷窃某甲的手提包,用意偷财帛,没想到包中装有某武装队伍的公文及甲的证件。对此,行为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本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管束或许褫夺政治权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指屡次或少量捏造、变造、生意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武装部队的名誉或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等。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捏造、偷窃、生意或许非法供应、应用武装队伍车辆号牌等公用标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