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两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普通情况下是能够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来日诰日解释是只对本人子女一方的赠与,不然的话就应该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第一,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两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多少问题的说明(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两边置办屋宇出资的,该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夫妻两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暗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该规定所要抒发的意义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两边赠送为准绳,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破例。
这里的“破例”便是要有证据证实一方父母明确暗示将该房产赠与男或女之一方,且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构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做出不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具体到本案中,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均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个人的,也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也就说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规定的“例外”情形,自然而然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符合上述规定。
第二,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两边的赠与符合法律解释中的历史解释。
第三,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两边的赠与有司法实践的佐证。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出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然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说明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时期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说明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两边置办屋宇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两边置办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说明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说明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两边父母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边根据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关于赠与房产的分割没有什么分外正确的谜底,由于不是所有赠与的房产都是配合房产,有些房产大概就是在当事人成亲以前父母赠送给自己孩子的,除了双方共有房产之外,配偶还名下还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但配偶的这套婚前房产肯定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以上就是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