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欺诈购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罪的第三条规定。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任何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入境外或者从本国境内非法转移外汇数额较大的,处单位逃汇金额5% 以上30% 以下的罚款,对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逃汇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三十以下的罚款,并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就逃汇与骗购外汇的立案追诉标准规定如下:
第四十六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200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四十七条 骗购外汇,数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资金账户的;
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跨境转移资产的;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罪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骗购外汇,数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