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制度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学生或者通过利用迷信破坏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行政管理法规实施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概念。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制度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学生或者通过利用迷信破坏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行政管理法规实施的行为。
二、组织犯罪的起源,利用会众、邪教和迷信破坏执法
这一罪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79年《刑法》第99条规定的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罪。该条规定:组织或者利用封建索价会党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增加了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罪的量刑幅度。
决定规定,对组织反动社会,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判处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1997年修改刑法时,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改,形成本罪:
一是将“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改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
第二,将“进行反革命活动”修改为“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最后,法定刑修改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1997年《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犯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释[1997]j9号,1997年12月11日)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对组织反动社会,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判处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