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会面时除了向犯法嫌疑人懂得案件情形,还应该适时地解答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会见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提供咨询
(1)无关侦察构造的管辖权、侦查人员的回避规定;
(2)无关逼迫措施的条件、期限等的法律规定;
(3)犯法嫌疑人接收询问时有照实回答的义务,但对与案件无关的事实可以拒绝回答
(4)犯法嫌疑人对询问笔录应该细致核查,之后签字按手印,犯罪嫌疑人可以自行书写供述和辩解
(5)犯法嫌疑人有应用本民族言语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犯法嫌疑人有不受刑讯逼供的权力;
(7)犯法嫌疑人有辩护权;
(8)犯法嫌疑人的申说、控告权;
(9)犯法嫌疑人有请求取保候审的权力,被羁押的犯法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任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0)无关罪名的刑法条则规定和解释;
(11)无关配合犯法、自首、立功的规定和解释;
(12)其余规定。
辩解律师在为犯法嫌疑人供应法律征询的过程当中,应联系犯罪嫌疑人的知识水平选择自己的回答用语,在对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还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解读,但切忌机械的念法条。
二、进行人文关怀
律师在会面犯法怀疑人时除了以上三项事情外,还应该举行适量的人文眷注,问询犯法嫌疑人的身材状态,是不是需要钱或者生活用品,告知犯罪嫌疑人关心的亲人的现状,等等。在不妨碍侦查的情况下,律师也可以代为转达亲属的问候和与案件无关的口信,让犯罪嫌疑人可以安心,减轻犯罪嫌疑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
三、制作会见笔录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标准》第31条划定,“律师会面犯法嫌疑人应制造会面笔录,并交犯法嫌疑人浏览或许向其宣读。假如记载有脱漏或许过失,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制作会见笔录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做的一项工作。律师制作笔录应当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其他的
看法,制造终了后,还应该交由犯法嫌疑人浏览或许向犯法嫌疑人宣读,在犯法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还应该要求其在笔录上署名,有条件的,还能够让犯罪嫌疑人按手印。会见笔录是律师在侦查阶段工作的一项重要体现,也是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的重要依据之一。
综上所述,刑事会见律师讲解的内容较为细致,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最后防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高水平的服务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