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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好你的好奇心!刑事诉讼律师讲解破坏测量标志罪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46:52 浏览6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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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毁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在一国边境故意销毁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永久性计量标志的正常管理。 计量是从事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和一些科学研究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 在测量工作中,经常需要设置一定的测量标记。 擅自移动或销毁计量标识,将导致有关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丧失,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有关科学研究工作。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计量标识的保护,维护计量标识的正常管理状态。 因此,本法规定了销毁永久性计量标识罪,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侵犯的对象我们必须是永久性工程测量一个标志。所谓永久性测量主要标志,是指国家和人民军队在全国世界各地学生进行分析测量工作过程管理中所需要设置的永久性标志。包括通过各种社会等级的天文点、重力点、水准点、三角点、导线点、海控点、炮控点等,有木质的、钢质的、铜质的、石质的等。也包括中国地形测图的固定时间标志。近年来我国设立的人造卫星观测点,也属于一种永久性测量环境标志。

  本罪的破坏研究对象只限于永久性测量技术标志,这就与发展一般的毁坏公私财物罪有明显的不同,也同破坏问题一般的临时性的测量方法标志的行为有明显的区别,如果没有行为人所破坏的是为开挖河道、修建城市道路而临时埋设的测量结果标志,就不能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销毁永久性计量标志。 所谓破坏,是指拆除、毁损、变更、移动、隐藏等。手段可以改变,只要破坏行为足以使永久性计量标识失效,则视为犯罪。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长期保护计量标志的通知》的精神,拆除永久性计量标志。 “省、市、自治区测绘主管部门或者军区测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必须由保管人和保管人审核。” 违反本通知上述精神,非法拆除永久性计量标识的,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居住在永久测量标志或过路人附近的人可能是犯罪对象。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即明知是永久性测量标志而故意破坏的,构成犯罪。如果因为不知道是永久性测量标志而疏忽破坏,不能认定为故意破坏,不构成本罪。比如某乙不知道路边的钢标是永久性测量标志,却将其取下带回家使用,属于过失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这种行为也是不对的。应该批评教育,有的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如果原来的东西可以恢复,就可以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过失毁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其他罪。比如上面提到的某乙盗窃的钢靶,如果价值很大,就可以构成盗窃罪。因为他是故意偷路边立的钢靶,明知是别人的,还是偷过来占为己有。有的也可以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罪的犯罪行为动机是多种形式多样的,不同的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直接影响。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本罪的破坏研究对象只限于永久性测量技术标志,这就与发展一般的毁坏公私财物罪有明显的不同。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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