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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品生产商请注意!医疗纠纷律师解答你可能遇到的刑事犯罪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46:54 浏览5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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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危害人身权的罪名。从立法方式来看,该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医疗纠纷律师一起看看吧。

  构成犯罪的,依照情节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1.生产企业不符合社会保障人体进行健康的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发展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公司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法律保障人体心理健康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影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收入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所谓“足以严重社会危害人体进行健康”,是指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安全保障人体心理健康的国家发展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教育存在着一个极大的威胁,具有一定损害、危及人们对于身心健康的极大可能性。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造成人员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本条的规定,视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超过销售额两倍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造成病毒性肝炎等不可治愈疾病的, 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应视为“特别严重”。

  4.单位犯罪的,依照上述有关个人的规定,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处以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超过销售额两倍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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