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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律师:非法行医中的故意如何认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48:09 浏览6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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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来看,刑法学界存在过失犯罪、故意犯罪、复合过错犯罪等诸多争议性观点。分析非法行医罪的主观要件是区分非法行医罪与其他罪的关键。犯罪的主观方面由犯罪认识和犯罪意志两个因素构成。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非法行医律师一起看看吧。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18]非法行医罪由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构成。

  在基本法的范围内,未 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意思是,本罪的犯罪行为人,对自身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不能合法从事医疗行为是明知的。

  因此,行为人对医疗行为不合法本身是明知不可为 而为之,主观上存在对犯罪的故意。在犯罪的主观构成因素上,具备故意的认识因素。“情节严重”里规定的四种危害结果情形里。

  行为人对前两种情形的态度,主观上并不希望该 结果发生,因此在意志因素上没有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意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因素中是属于过失犯罪类别。行为人主观因素属于故意和过失混合类型。在后 两种明确的危害后果的情形里,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持放任态度。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因素中属于故意犯罪。那么对于结果加重情形,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首先对 自身的行为认识因素属于故意,但对加重结果的发生,属于一种不希望会发生,或者可能会发生,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的主观态度。因此对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属于故意和过失混合的类型。

  由于过失致人重伤和过失致人死亡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形成法条竞合, 非法行医罪发生在医疗行为这种特殊行为中,因此二者法条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对非法行医的行为以非法行医罪定罪。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医疗服务活动既是一个国家建立在安全保护环境下的行为,也是我国一项高风险的行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非法行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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