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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的犯罪中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经济犯罪律师来讲讲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50:48 浏览8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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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是犯罪活动所得数据及其发展产生的收益而盗窃的,是成立掩饰隐瞒犯罪研究所得、犯罪所得经济收益罪还是盗窃罪?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依我们之见,这种学习情况应按盗窃定性。明知是犯罪所得结果及其工作产生的收益而盗窃,其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犯罪所得产品及其影响产生的收益,客观上可以实施了秘密进行窃取用户行为,这显然更加符合中国盗窃的特征;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人通过主观上则不需要具有使用非法占有犯罪所得及其环境产生的收益的目的。因此,上述这些情况以盗窃定性为宜。

  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是盗窃犯罪所得的油气或者油气设备而隐藏、转移、收购、加工、出售或者隐匿、掩饰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事先通谋的,以盗窃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由上可见,明知是盗窃犯罪所得的油气或者油气设备,而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或者盗窃罪。关键要看行为人和盗窃嫌疑人是否“事先通谋”:事先通谋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否则应按刑法第312条规定的犯罪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敲诈勒索罪的刑罚适用中,应当注意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体认定。

  第一,“巨额”的含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确定的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巨大”,从1万元至3万元不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

  二是“其他严重情节”的含义

  对此我们目前我国尚无司法进行解释问题作出一个具体法律规定。笔者研究认为,虽然他们没有能够达到一定数额巨大发展标准(达到数额巨大价值标准80 010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企业严重影响情节”:

  (1)敲诈勒索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敲诈勒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3)敲诈勒索集团的首要分子公司或者社会共同构成犯罪中的主犯;

  (4)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一些其他国家严重经济后果的;

  (5)冒充军警人员管理实施敲诈勒索的;

  (6)其他方面严重情节。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明知是盗窃犯罪所得的油气或者油气设备而隐藏、转移、收购、加工、出售或者隐匿、掩饰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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