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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改变我孩子的姓氏而不离婚吗?民事律师告诉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53:53 浏览7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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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字是一个人独特的标志,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通常,当一个孩子出生时,他会随父姓,但也有随母姓的情况。那么,如果你的名字已经确立并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你想改变你的名字或姓氏,你该怎么办?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案例:你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可以给孩子姓吗?为什么?

  根据企业相关国家法律制度规定,孩子应当随父亲的姓氏或者时母亲的姓氏,如果自己想要变更孩子的姓氏,如果在一个孩子未满18周岁时,是需要提高孩子本人或者是父母去户口登记管理部门可以进行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婚姻自主权和其他权利。

  第一条第一十二条自然人有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情况下,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允许他人使用其姓名。

  第一千零十五条:自然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选择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一)选取以及其他员工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选择受扶养人的姓氏,由合法受扶养人以外的人抚养;

  (三)不违反社会治安良好风俗习惯还有其他正当理由。

  武汉这个少数民族的昼夜姓氏自然可以遵循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习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企业法人、非法人管理组织结构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进行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我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名称的,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公民姓名变更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我们需要进行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没有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律师今天为您讲解的内容就到这里,无论如何,法律方式是解决问题的一大途径,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我们应该通过学习法律来避免自己受到不法侵害。如果您还有更深的疑问,欢迎来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来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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