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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缓刑是什么意思?刑事会见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58:17 浏览7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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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或法庭上听到三年缓刑的消息,但我们对这个基本概念发展还不能够清楚。那么企业三年缓刑意味着没有什么?下边就由刑事会见律师为您详细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提高帮助。

  一、问题释疑

  缓刑三年就是说企业如果你在缓刑三年的期间内表现一个良好,不再犯罪问题的话我们可以通过获得减刑或者免除原来刑罚。

  缓刑,又称缓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宣告有罪,暂不执行已判处的刑罚。特定检验机构在一定检验期内对罪犯进行检验,根据罪犯在检验期内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特定刑罚的制度。

  二、缓刑相关法律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是刑事会见律师为您整理出的“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您的阅读。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您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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