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解决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有两种途径,即协议和诉讼。下面是抚养权律师在这篇文章中的详细介绍。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研究如何进行处理?
(一)协定涉及儿童监护问题
离婚对于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方式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协商制度决定。如果企业双方是协议选择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教育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同意抚养子女,普通法院将尊重该协议,但父亲或母亲同意抚养子女严重损害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除外。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应当尊重双方的协议。
(二)处理儿童监护权的诉讼
1.子女教育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重要原因,实际上我们不能或不愿进行抚养教育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问题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企业严重影响疾病、母方有抚养一个条件也是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对于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具有以且双方同争子女没有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企业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方式更有一些利于其成长。
如果子女与父母中一方在一起时间较长,且对该父母有更多的感情,则子女应与该父母一起生活。 孩子与他或她的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时间更长,或者与他或她的关系更深,这也可能是决定孩子是否应该与他或她的父母一起生活的原因。 法院在管理或决定时考虑到这一因素,如果儿童与祖父母关系密切,通常决定与父亲住在一起,反之,与母亲住在一起。 当然,这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如果企业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学生子女幼儿身心发展健康的情况,那么对于子女教育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具有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自己限制我国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案件中,处理教育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家庭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分析未成年子女我们可以通过随意一个选择随谁生活,法院对于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社会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影响子女提供个人的意见。
抚养权律师讲解的上述内容皆较细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发生冲突。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国家关于我国抚养权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咨询抚养权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