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起诉不一定要到对方法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都有多样的管辖标准。刑事案件,可以向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案件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向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案件可以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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