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拘留最长是十五日,但是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可达到二十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前提是违法人员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2、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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