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一金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领。
住房公积金,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根据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但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相关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