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执行立案后,执行实施过程中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不明确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执行人员组织当事人协商,尽可能通过协商一致使执行内容明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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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执行实施过程中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不明确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执行人员组织当事人协商,尽可能通过协商一致使执行内容明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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