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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如何适用强制措施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8:14:50 浏览7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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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处理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时,应该注意不要轻易动用强制措施。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收容审查,还应该及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要拘留、逮捕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单位,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对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但其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经征得家长或者监护人同意,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人身保护措施。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解除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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