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报案可以录音。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需要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且将笔录进行核实后,需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可以对该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但是需要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另外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也可以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对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之后核对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的过程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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