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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挪用公款罪数额如何认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8:19:54 浏览5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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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连续犯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方法是:归个人使用,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达到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1万元至3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000元至1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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