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算不当得利的情况有: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履行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财产;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多付给劳工的工资视为自动提高劳工的工资;强制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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