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减半收取诉讼费的情形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