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会见的法律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8:30:31 浏览70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法律对看守所会见的规定是:经办案机关同意以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以及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可以与自己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