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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认罪与不认罪区别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9:04:28 浏览1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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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中认罪与不认罪区别: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同时简化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不认罪的检察院可以建议法庭对其适用较重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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