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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第一次与第二次有区别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9:10:12 浏览9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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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第一次与第二次没有区别。当事人向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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