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37天后怎么知道批捕还是不批捕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9:19:59 浏览86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在看守所被拘留37天后,看守所仍未放人的,就可能是被批准逮捕了。我国法律规定,形式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天,在这期间,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并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