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拘留15天不算坐牢。坐牢,属于通俗语言。一般而言,坐牢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缓的被告人被交付监狱,由监狱执行的刑罚。拘留15天由看守所执行,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措施,因此,不属于坐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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