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双方仍然想离婚的,需要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则不需要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当事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双方仍然想离婚的,需要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则不需要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当事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