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机关则是公安机关,刑事强制措施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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