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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有哪些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0:30:00 浏览7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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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认为裁判文书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如下: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2、未成年人犯罪的;3、涉及国家秘密的;4、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涉及国家秘密的;
未成年人犯罪的;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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